解讀循環經濟促進法 90項法規規章護航 |
編輯:合肥正和廢品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時間:2013/06/19 字號:大 中 小 |
摘要:解讀循環經濟促進法 90項法規規章護航 |
目前,我國鋼鐵、電力、水泥等高耗能行業的單位產品能耗比世界先進水平平均高20%左右;礦產資源總回收率為30%,比國外先進水平低20%以上;木材綜合利用率為60%,比國外先進水平低20%。再生資源利用量占總生產量的比重,比起國外先進水平也低很多。 上面這一組數據,讓人們在欣慰我國經濟快速增長的同時,也清醒地認識到:我們付出了很大的資源和環境代價?!斑@些問題嚴重制約了我國未來的發展,亟待通過推進循環經濟加以解決?!睍r任全國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的馮之浚受國務院委托,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上作循環經濟法草案說明時指出,發展循環經濟可以為經濟發展開辟新的資源,有效減少污染物排放,有利于提高經濟效益。 審議過程中,循環經濟法草案更名為循環經濟促進法草案,并于8月29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上獲得通過。這部將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以“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為主線,為促進循環經濟發展作出了一系列重大的制度安排。 堅持減量化優先原則 西方發達國家發展循環經濟一般側重于廢物再生利用,而我國的循環經濟促進法堅持了減量化優先的原則,在總則中明確規定:發展循環經濟應當在技術可行、經濟合理和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前提下,按照減量化優先的原則實施。 馮之浚表示,這是因為我國現處于工業化高速發展階段,能耗物耗過高,資源浪費嚴重,前端減量化的潛力很大,因此要特別重視減量化,即資源的高效利用和節約使用。[Page] 除了這一原則,循環經濟促進法還著力解決能耗高、污染重、影響我國循環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對主要工業行業和重點企業,明確提出節能減排的約束性要求;通過制定一系列激勵政策,支持和推動企業等有關主體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注重發揮政府、企業和公眾以及行業協會等主體在發展循環經濟中的積極性,形成推進循環經濟發展的整體合力。 建立循環經濟規劃制度 循環經濟規劃是國家對循環經濟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等進行的安排和部署,是政府進行評價考核并實施鼓勵、限制或禁止措施的重要依據。 循環經濟促進法對循環經濟規劃制度作了規定:首先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編制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等規劃,應當包括發展循環經濟的內容。其次規定了編制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的程序,同時明確提出規劃應當包括資源產出率、廢物再利用和資源化率等具體指標。 建立總量調控制度 “當前,一些地方的經濟增長建立在過度消耗資源和污染環境的基礎上,對這種不可持續的發展方式必須要有必要的總量控制措施?!瘪T之浚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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